工业气瓶安全防范与使用指引
一、通用注意事项
1、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严禁存放在精密设备、电缆、加油系统、易燃物等附近或密闭空间内,并远离热源,夏季应防止日光曝晒。气瓶上必须装有两道防震圈和气瓶帽。
2、气瓶需直立存放,并应放置在气瓶架、气瓶笼或其他规定的区域,且应使用绳索、链条等专用固定设施或其他可行措施固定。
3、勿将气瓶与带电物体接触,气瓶阀勿沾染油脂。
4、严禁将气瓶与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5、气瓶搬运前应旋紧瓶帽。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或滚动、碰撞。气瓶移动应使用手推车、板车等。
6、禁止将气瓶盖作为吊点或把手使用。
7、气瓶使用过程中,必须保留一定的余气。
8、气瓶使用前应检查瓶体状态;气瓶附件,如安全帽、防震圈、压力表、减压阀等应齐备合格。
9、不得使用超期或没有制造检验钢印的气瓶。
10、与气瓶连接的胶管必须使用箍件绑扎牢固,破损和严重老化的胶管不得使用。
11、不得使用绳拉等危险方式往高处运送气瓶,也不得采用从楼梯或斜道自由滚落的方式往下运送气瓶。
12、气瓶必须联接压力调节器,禁止直接联接气瓶阀门使用。
13、开阀门时,应循序渐进;关闭阀门时,适可而止,不要过度用力,能将气体截止流出即可。
14、若发现气瓶泄露,应将气瓶移至安全位置,并提醒作业场所相关人员远离,同时告知供货商。
二、特别注意事项
1、各类气瓶存储环境温度应符合以下规定:乙炔气瓶不得高于40℃,氩气瓶不得高于50℃,氧气瓶不得高于60℃。
2、气瓶内的气体不得用尽。氧气瓶余压不得低于0.2MPa。氩气瓶余压不能低于0.5MPa。乙炔气瓶剩余压力不得低于以下规定:环境温度0℃-15℃时剩余压力0.1MPa,环境温度15℃-25℃时剩余压力0.2MPa,环境温度25℃-40℃时剩余压力0.3MPa。
3、在进行气焊(割)作业前应对气瓶系统进行气密性检查,系统有泄漏时不得使用;严禁将氧气和乙炔气瓶混放,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应至少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与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得低于10米。
4、溶解乙炔气瓶等可燃气体气瓶还应设置与气体种类相适应的防止回火器,不同种类的防止回火器不得混用。
5、各种气体的调节器和配管禁止混乱使用,尤其要注意氧气瓶,否则可能发生爆炸。
6、严禁将乙炔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7、当与电焊工在一起作业时,氧气瓶瓶底垫绝缘物质,防止气瓶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等金属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防产生静电而造成燃烧或爆炸事故。